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2018年度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评委会将开展2017年、2018年社科研究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全省从事社科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2.硕士研究生学历不予认定,可视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二、认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并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的;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不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的。
2.具有大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三年以上的;或具有大专学历,不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四年以上的。
3.具有中专学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的;或具有中专学历,不符合岗位专业条件,从事本专业六年以上的。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由个人向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申请,并填报《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2.考核公示。由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对申请人工作情况及认定条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组织申报。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合格人员的《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进行核定,并填写《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按工作程序,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4.审核确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申报认定人员进行核准,对核准人员进行汇总,并将申报人员《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和《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统一上报省社科院评审委员会,经审核认定后统一上报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5.核准存档。由用人单位将审核批准的《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存入个人档案。
四、认定时间及地点
认定时间:2019年6月10-30日(逾期不再办理)
认定地点: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长春市自由大路5399号404室)
五、其他事宜
1.审核备案材料。审核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请(红头正式文件),《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申报认定人员的学历、学位原件、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2.初级资格时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2018年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社科研究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准时间统一为2017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
联系人:任道
联系电话:0431-84636769
附件:1.初级认定表.doc
2.初级汇总表.xls
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职务评审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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