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布2012年度 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于2013年1月中旬至4月初组织了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工作。经过专家初审、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综合咨询、社会公示等环节,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批准,认定14个2012年度协同创新中心。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单位共同建设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名列第六位。这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第一家协同创新中心,标志着法学领域的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和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协同单位之一。去年9月,院(会)党组书记、院长、专职副主席马克教授代表我院与吉林大学签署了《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合作框架协议》。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下设若干个协同创新团队。副院长黄文艺教授担任司法文明理论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法学所所长于晓光研究员担任司法文明理论创新团队主要成员。
据悉,“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高校建设之后,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第三个国家战略工程。“2011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氛围。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主力阵营。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开展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全面提升协同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协同创新能力,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和谐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动中国司法文明的传承与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构建司法理论研究的学术高地和司法理论研究成果向司法文明实践转化的平台。中心的宗旨是推进国家司法文明建设,提升中国司法文明在当代世界文明体系中的认同度和话语权,使中华民族跻身于世界司法文明先进之列,推进中国司法的文明化和中国司法文明的国际化。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旨在全面提高国家司法文明的软实力,它包括五大建设任务: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建构先进的司法制度、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造就卓越的司法精英、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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