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会)2012年度重大项目评审会议现场
为推进院(会)科学研究攻关工程,按照院(会)统一部署,2012年度院(会)级重大项目评审会于
2012年度院(会)级重大项目立项工作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具有首创性。院(会)级重大项目立项工作,是我院(会)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34号)的系列措施之一,是院(会)以“整合资源、谋求精品、建设智库、支撑发展”为重要实施目标的重要举措。二是具有重大性。重大性主要体现在项目选题、申报论证反复凝练,院(会)内外专家学者、政府实际部门领导多轮指导,跨部门、跨单位合作研究,调研力度、资助经费大幅增大等多个方面。三是具有创新性。在评委会组成中首次聘请院(会)外专家学者参加院(会)项目评审;在评审指标体系中设计了总体论证、子项目论证、研究团队、经费预算和答辩情况等5个类别的指标体系;纪检人员全程参加评审会;科研科辅人员全程参会,共享评审专家指导。
2012年度院(会)级重大项目立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使院(会)科研项目体系更加完善,而且标志着院(会)“科学研究攻关工程”的实施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不仅得益于院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精心谋划,也得益于全院(会)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大力支持,更得益于院(会)内外专家学者的悉心指导和评审专家的认真负责。
希望院(会)级重大项目负责人认真负责,充分吸纳评审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院重大项目管理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把院(会)级重大项目建设成院(会)申请高层次科研项目、产出“社科院特色”精品成果、培养年轻科研人员的重要平台和重要起点。(赵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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