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社科联副主席 马克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依据《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组织完成了吉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
本届评奖工作历时半年,经过初评、学科评审、评审委员会终审,共评选出296项优秀成果。整个评奖活动规范有序,得到社会各方的认可。在此,我代表省评审委员会,向关心、支持评奖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获奖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受评审委员会委托,作吉林省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章建制、做好评奖的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做好评奖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专门成立了吉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全程领导评奖工作。
二是改进评奖制度。具体体现在《吉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三届优秀成果奖评奖方案》和《吉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三届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两个基本文件中。
三是做好动员部署。2010年6月初,召开了吉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会议,省内各高校、科研单位和省属学会、市(州)社科联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对评奖工作进行了充分动员和具体部署,启动了本届评奖活动。
二、精心组织、注重程序、切实做好评审工作
本届社科优秀成果评审包括初级评审、学科评审、评审委员会终审和社会公示四个环节,确保了公平、公正、公开。
三、本届评奖的改进之处
与历届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相比,本届评奖工作有三项改进:
一是加大社会评价分数的权重,增强了客观性。社会评价分数占得奖总分数三分之一,增强了获奖成果的客观性。这一改进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认可,认为是本届评奖的一大亮点。
二是采取本学科内回避原则,增强了权威性。在初级评审和学科评审中,申报成果者不得参加本学科组评审,但可参加其他学科组评审。
三是学科评审采取评分制度,增强了公正性。
四、本届获奖成果特点
一是获奖成果普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本次评奖集中展示了2007-2009年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反映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水平。在获论文类一等奖的成果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果是在国家级或国家学科级报刊发表,并被《新华文摘》等权威报刊全文转载的,获一等奖的咨询成果均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给予批示。
二是获奖成果学科分布广泛。本届获奖成果涵盖了所有的学科门类。从获奖成果形式看,本届获奖成果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种形式。其中,著作75项,论文189项,研究报告32项,分别占获奖成果总数的26%、63%和11%。
三是获奖者覆盖面广。从获奖成果单位和地区布局看,296项获奖成果分布在省内22所高校、30个省直部门和科研单位、7个省级社团、3个市属单位。其中高校、科研单位获奖数量较多,占260项左右,为获奖总数的88%。在获奖作者中,中青年作者占绝大多数,年龄在55岁以下的近200人,占70%左右。
四是一、二等奖奖项相对合理分布。一等奖吉林大学获27项,东北师范大学获9项,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获9项,其他省属高校、省直有关部门等单位共获19项;二等奖吉林大学获22项,东北师范大学获22项,省社会科学院(社科联)获9项,其他省属院校、省直有关部门等单位共获32项。
五、对今后评奖工作的几点设想
一是争取把评奖时限由三年改为两年。随着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三年一届评奖已不能适应事业发展需要。
二是加强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权威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导向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评审机制。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研究成果不断增多,成果评价的难度也不断增加。
四是推进评奖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开发网络申报系统和评审系统,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数据库,及时更新和维护,以增加评奖的透明度,促进评奖的公开化、网络化、程序化。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高度重视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顺应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期待,再接再厉,努力做好今后的评奖工作,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进吉林全面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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