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会)节能工作取得可喜成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和省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2010年9月,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检查组,对全省101个单位的202间办公室、101个卫生间等用水、用电及空调使用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通报了有关单位的违纪违规情况。
在院(会)全体职工近四年的不懈努力下,经过上级业务部门的严格考核,今年院(会)的节能工作被省政府评为先进。近期,院(会)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部分人员,分析了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关于能源资源情况的检查通报,结合院(会)节能工作情况,总结了经验,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目前,职工节能意识逐渐增强,成效显著。在省管局和省财政的支援下,新购进1000多支节能灯,更换了14个感应节水龙头,为节约能源创造了有利条件。多数部门都能将节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了在室内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开灯,打印纸双面使用,杜绝了常流水。但也有个别部门和职工,节能意识差、制度不落实,在室内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仍然开灯,在室内没人的情况下仍然开电扇,在室内温度在18度以上时仍用电暖气取暖,下班后不闭灯不关电源的现象也常有发生。
为了顺利完成院(会)第二个三年节能指标,全院职工一定牢固树立以院(会)为家的思想,从节约一滴水、一粒米、一度电开始,真抓实干,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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