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制定并下发了活动实施意见。由此从全国到地方,都掀起了“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创先争优”成为近期基层关注的热点话题。那么,到底什么是“创先争优”?“如何开展这项活动”?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对机关党委相关人员进行了采访。
本报记者:何谓“创先争优”?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在哪里?
机关党委:“创先争优”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这是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并富有成效的一种活动形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社会科学领域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报记者:今年省直机关党工委安排的学习活动内容很多,如何结合院(会)实际,把这几个大的学习实践活动很好地结合起来呢?
机关党委:今年机关党委要开展几项大的活动,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及“强素质、做表率、创一流”活动等。大的方向上,我们要利用“创先争优”活动作为纽带,把争创活动和这几项大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时,要把各部门的中心工作和争创活动相结合,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本报记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机关党委:简要的说,就是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
“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指:一是领导班子好;二是党员队伍好;三是工作机制好;四是工作业绩好;五是群众反映好。“五带头”共产党员指: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
本报记者:如何结合院(会)实际,具体开展这项活动?
机关党委:我们计划总共用2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此项活动。从今年5月末到明年6月份之前,着重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契机,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制度,构筑终身学习理念,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自身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每位党员干部每年要写2-3篇学习心得体会,形成理论成果,要人手一本学习笔记,方便进行学习交流,院(会)里还将对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相应的调研活动,争取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取连年获得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关心院会干部职工的生活,尽力解决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为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011年“七·一”前夕,院(会)将在内部选拔出一批五好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上报给省直机关党工委,同时推荐上报拟由省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在途径上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编发简报、经验交流、选树典型等多种形式,及时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过展示活动成果表现促进科学发展成果,形成“强素质、作表率、创一流”的良好氛围。院(会)各党支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年底时机关党委将对各部门的评议情况作综合汇总,机关党委还将对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评选表彰。
本报记者:如何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机关党委:以院(会)党组为首,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效果。成立院(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邴正院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负责人为成员。机关党委具体主抓此次争创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争创活动的协调指导、督办检查、宣传报道和日常工作,在整个创建活动中,定期对争创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争创活动收到实效。
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争创动力。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的干部队伍为重点,从建立健全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入手,建立考勤、考核、奖励等配套制度;建立竞争机制,将干部的学习成果、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在评先奖优、干部选拔时,要考虑干部在争创活动中的综合表现,择优评先;对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的,要及时予以表彰和重用。
开展舆论引导,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更新思想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充分利用《吉林社科报》、院(会)网站和简报、《干部学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工作,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给予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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